一、时间:2017年11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参加人员:区安监局局长刘德波、区综治办副主任王成龙、区司法局副局长司圣虎、区委610办综合协调科科长王建、区金融办财经科科长杨徐宁、区政府督查室副科级干部盛泽云。
三、督查安排
1、11月29日9:00区政府出发—东屏镇;下午2:30洪蓝镇;
2、11月30日9:30城建集团;下午2:30交运局;
四、有关事项
1、请参加检查人员于11月29日上午8:50前到区政府门厅前集中乘车,并与28日16:00时前将参加督察人员联系电话报督察组联络员,区政府办安排一辆商务车提前等候。
2、请东屏镇、洪蓝镇、交运局、城建集团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对“国家公祭日”期间全区安保维稳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溧委办发[2017]100号)要求通知被检查单位,做好台账资料及汇报材料,准备会议室备用。
联络员:安监局陈发仁 电话:18151936819。
溧水区安保维稳第四督查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