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溧水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细则的通知》(溧安委〔2017〕13号)要求,区安委会定于2018年1月4日-5日,对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评。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年初与区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 依据区政府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的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或任务书,按照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以及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部署的年度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评方式
(一)开展自评。各受考单位依照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逐项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评报告,真实客观确定分值。
(二)集中考核。由区安委办对照2017年度溧水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细则内容逐项进行核查打分。
(三)上报结果。区安委按照千分制考核和机关绩效考核要求折算分值报发改、机关工委等部门。
四、时间安排
(一)考核时间安排
1月4日上午9:00:永阳街道、东屏镇、白马镇、晶桥镇;
1月4日下午2:00:开发区、洪蓝镇、石湫镇、和风镇;
1月5日上午9:00:城管局、城建局、发改局、规划分局、公安分局、交运局、教育局、商务局;
1月4日下午2:00:经信局、房产局、旅游局、民政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卫计局、体育局、文广局、邮政公司。
(二)地点:安监局会议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年终考核工作,落实责任人员,根据各项考核工作内容要求,全面梳理,查漏补缺。
(二)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请开发区、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根据考核时间安排,落实专人携带考核台账资料准时参加。
联系人:陈发仁,联系电话:57229652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