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开发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电〔2017〕1号)、《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宁安委〔2017〕19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安委〔2017〕21号)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溧安委字〔2017〕7号)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区安委会决定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薛凤冠 区长、区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徐正凯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刘德波 区安监局局长
李 萍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玉宝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胡承根 区发改局副局长、物价局局长
俞晓宏 区经信局局长
朱 洪 区城建局局长
张小唐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维稳办主任
韦仁海 区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汤世春 区交运局局长
李家顺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志坚 区商务局局长
韦仁健 区旅游局局长
陈晓燕 区农业局局长
张启权 区水务局局长
张 苑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胡志专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国根 区地方海事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刘德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胡友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镇(街)、开发区及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24日前上报区安委办。
2017年8月19日

溧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