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现就组织开展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实现“双降一控一杜绝”(降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严控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目标,为推动溧水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活动贯穿于全年。
四、组织领导
2017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区安委会主办,各镇(街、开发区,下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共同承办协办。区安委会成立由副区长徐正凯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刘德波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担活动期间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五、主要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部署阶段。
时间:5月份。
内容: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全区统一部署,统筹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动员部署。
1.5月下旬, 下发“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组织召开“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协调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任务措施。(区安委办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实施阶段。
时间:6月1日—6月30日。
主要内容:区、镇两级安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部署及职能分工,开展各项针对性活动。
2.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日,在《今日溧水》开设“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版,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启动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专题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部署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区安委办牵头,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组织落实)
3.开展“话改革、谈责任、保安全”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各镇、有关部门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成立由安全方面专家、监管监察干部、企业负责人等组成的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业生产一线,集中宣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江苏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各镇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4.开展汛期及夏季高温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溧安委〔2017〕4号)统一部署,各镇、行业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领导带队,深入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及重点行业领域生产一线,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查隐患、堵漏洞、落实防范措施及责任事故追究,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有效压降生产安全事故。(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5.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区安委办与相关单位联合,在溧水区弯子口广场共同举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咨询和群众性互动活动。各镇及有关部门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深入企业、社区(行政村),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区安委办,各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企业分别组织实施)
6.开展特色行业性活动。组织全区企业职工和市民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五好文明家庭”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各镇,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等相关部门分别牵头负责)
7.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和岗位练兵活动。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消防安全、校园安全、居家出行安全等为重点,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应急(疏散)演练和应急技能培训,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社区居民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镇要统筹安排,集中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企业应急演练活动、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社区(行政村)突发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督促指导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行政村)进一步建立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普及应急常识,强化应急技能,配强应急队伍,落实应急装备,加强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各镇、各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负责,督促指导企业自行组织)
8.区级层面组织开展“高处坠落”“校园防踩踏”“危险化学品管道破损泄漏”和“天生桥突发水上事故”等应急演练活动。(有关镇和部门分别牵头负责,督促指导相关企业组织)
(三)总结阶段。
时间:6月底—7月上旬。
内容:各单位总结上报活动组织情况。7月中旬,区安委办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今年是我区第2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全区安全稳定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责任落实,认真动员部署,确保各项活动深入扎实,真正落实到社区(村居)、厂矿、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和企业生产一线,形成全区上下齐心协力“查隐患、防事故、促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任务,抓好活动的统筹谋划与组织协调,本着“四个贴近”的要求,建立健全促进安全文化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真正让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常识融入广大市民和职工的衣食住行、生产生活,转化为人人自觉遵照执行的日常行为规范与基本行为准则。
(三)统筹兼顾,防范为先。当前,全区正进入汛期及夏季高温事故频发多发期。各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防范压降事故为根本,统筹兼顾抓好各项宣传活动。要以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重点,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等长效工作落实,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确保工作衔接不断线、活动安排有内容、宣传教育有效果。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定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注明联络员及联系电话)和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28日、6月28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武文全 电话(传真):56222260
邮 箱:lsaj57229652@163.com
附件: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溧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9.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0.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2.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3.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4.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5.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8.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19.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20.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抄送:市安委办、区委办、区政府办。

溧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