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镇(街)政府(办),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溧水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溧安委字〔2017〕5号)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经研究,定于6月16日举办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区安委会活动于6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10:30时;
2、开发区、各镇(街)同步进行,根据各自情况自行确定开始时间。
二、活动地点:
溧水区弯子口广场
三、活动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实现“双降一控一杜绝”(降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严控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目标,并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等安全知识开展宣传咨询。
安委会成员单位摆设咨询台(由安委办统一布置),就涉及安全生产问题接受群众咨询。
2、发放各类宣传品和安全指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
3、安全生产宣传图片展览。设置“安全生产月”专用宣传栏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宣传栏,警醒莫忘伤痛、关注安全。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溧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城建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交运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供电公司、开发区、永阳街道、石湫镇、洪蓝镇、晶桥镇、东屏镇、白马镇、和凤镇
五、其他要求:
1.各有关单位派1-2名业务骨干参加活动,并自行准备相关图片、宣传资料;
2.参加活动人员须于6月16日上午8:50时前到达活动地点;
3.各参加单位于5月31日11:00时前将本单位参加活动的人员及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区安委办;6月1日上午9︰30,在区安监局一楼会议室召开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部署会;
4.请区委宣传部联系有关媒体进行现场采访、宣传报道。
联系人:武文全 电话:56222260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