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办),区安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大会议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强化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完善考核内容,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发生,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现将修订后的《溧水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印发你们。请对照考核细则,做好材料收集工作,通过细化考核标准,切实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安全生产形式平稳,圆满完成全区安全生产任务。
附件:1.2017年度镇、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
分细则;
2.2017年度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 考核 通知
溧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1月8日
附件1
2017年度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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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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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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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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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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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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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体系
(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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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数
较大及以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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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及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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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内,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的扣5分;一起死亡2人事故的扣10分。十九大、公祭日期间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的扣10分;一起死亡2人事故的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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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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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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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考核结果按不合格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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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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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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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内,累计新发职业病例超过5例,每超过1例,扣1分;新发10例(含10例)以上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除外)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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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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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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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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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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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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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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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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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落实
(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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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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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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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政府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全年不少于4次,少1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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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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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主要负责人未担任安委会主任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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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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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本级政府未与村(社区)及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应签没有签的,缺一份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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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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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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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一必须,五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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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未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发现1家扣1分;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的,发现每1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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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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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模以上企业未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发现1家扣1分;企业不能正常使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发现1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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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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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发现1家扣1分;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发现1家扣1分;未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设施“三同时”的,发现1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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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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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点企业未完成安全总监制度全覆盖的,发现1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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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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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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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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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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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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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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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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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
防控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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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安全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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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依法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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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组织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的,发现1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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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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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过程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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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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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未正常运行,未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的,发现1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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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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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家检查”隐患整改率100%,没有完成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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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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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大危险源企业未完成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1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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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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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建设覆盖高危企业、规模以上企业,没有覆盖,发现1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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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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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建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未做的,发现1家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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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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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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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重点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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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消防、特种设备、餐饮场所、城市燃气、涉爆粉尘、冶金煤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防雷检测(防雷重点企业监测覆盖率达100%)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少于6项,每少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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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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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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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区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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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积极配合区安监局完成行政处罚处罚案件(或提供案源)不少于5件,开发区、永阳街道不少于8件,每少1件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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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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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
危害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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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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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发现1家扣1分;未完成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企业数的,发现1家扣1分;未完成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企业数的,发现1家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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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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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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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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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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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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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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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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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能力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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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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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基层安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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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监机构未按区有关要求单独设立的,扣1分;专职安全员未按区有关要求配齐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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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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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按照区有关安监站建设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车辆的(租赁车辆要有租赁合同和发票)、资金的,缺1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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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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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组织开展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创建活动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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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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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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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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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职业健康宣传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 、“防雷宣传”等活动的,每1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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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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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发现1家企业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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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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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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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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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查2家企业:未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的,发现1家扣1分;编制应急预案前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价)、未开展应急资源调查的,发现1家扣1分;未在重点行业试点建立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的,发现1家扣1分。发现1家企业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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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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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镇(街)、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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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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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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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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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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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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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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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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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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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成立组织机构和总结的,每缺一项扣1分;企业未按要求落实的,发现1家企业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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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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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开展自查自改、未建立“一清单五制度”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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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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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整改治理一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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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巡查及今年以来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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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问题隐患清单中抽取2项以上问题隐患进行实地核查,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每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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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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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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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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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溧安委办[2017]40号通知要求,逐月和逐周填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的,少一次扣0.5分;工作小结及其他资料未报的少一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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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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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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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日常检查、加强安全生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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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在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重点巡查的,缺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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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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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年度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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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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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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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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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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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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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体系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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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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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及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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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内,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的扣5分;一起死亡2人事故的扣10分。十九大、公祭日期间发生一起死亡1人事故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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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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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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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考核结果按不合格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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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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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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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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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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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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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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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落实
(一)
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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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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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一票否决”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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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制定本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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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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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主要领导与各分管领导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2分,签订不全的扣1分;年度工作报告中没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扣1分;行政正职没有书面安全生产履职报告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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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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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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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部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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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 “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的;未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上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和报告书;未制定落实意见或方案;相关台账资料不齐全的,每缺1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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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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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未按要求推进落实安全总监制度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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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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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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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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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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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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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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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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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落实
(二)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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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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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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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例会全年不少于4次,每少1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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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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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部署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两会期间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安全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安全月等),少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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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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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要求落实安委会决策、议事、运行机制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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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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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
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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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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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信息、隐患上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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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不及时或不完整的扣2分;迟报、瞒报的,每起扣5分。
2.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扣2分;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基础数据库未覆盖本行业(领域)的,未按要求上报隐患排查情况的,扣2分,行业内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申报率80%以上,每降低1%扣1分;没有开展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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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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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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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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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督促行业领域内高危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扣2分;
2.未组织开展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专项检查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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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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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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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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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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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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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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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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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
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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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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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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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扣4分;没有上报专项整治方案、总结的,少1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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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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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两会”和“十九大”召开期间等重大活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庆,夏季高温汛期等时间节点的专项检查,每少1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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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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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重点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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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责任的部门要按照“一表清”要求建立重点监督检查事项清单,未制定《日常检查表》的,少一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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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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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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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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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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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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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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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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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能力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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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化建设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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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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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贯活动的扣1分;
2.未结合实际组织并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并按要求报送总结材料的,每少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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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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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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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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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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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指导行业企业安全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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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制定本行业(领域)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计划、建立相关人员培训教育台账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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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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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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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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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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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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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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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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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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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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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要求制定、报送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总结,召开工作部署会,成立组织机构的,缺一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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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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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开展自查自改、未建立“一清单五制度”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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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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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整改治理一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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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巡查及今年以来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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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问题隐患清单中抽取2项以上问题隐患进行实地核查,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每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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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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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市、区挂牌隐患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每个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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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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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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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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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溧安委办[2017]40号通知要求,逐月和逐周填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的,少一次扣0.5分;工作小结及其他资料未报的少一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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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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